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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屋加建多幾層 10年僅取締19幢

有「村廈」之稱的村屋違規加建兩、三層的情況,揭示政府執法不力。 有「村廈」之稱的村屋違規加建兩、三層的情況,揭示政府執法不力。
有「村廈」之稱的村屋違規加建兩、三層的情況,揭示政府執法不力。
【本報訊】打擊僭建變登記並非新事物,政府早在2012年4月已推行「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以紓緩部門遭受的壓力。此前一年、即2011年,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明要打擊新界僭建,引發鄉紳不滿,曾出動火燒「林門鄭氏」紙紮公仔和棺材,以示不滿。而當年發展局將4層或以上、有「村廈」之稱的村屋違規加建兩、三層者,列為首輪取締目標,惟時至2021年,10年過去當局僅僅識別出208幢,當中更只有19幢已拆除僭建,執法取締進度極緩慢,連申訴專員公署亦主動出手調查,批評執法不力。
遏歪風慢九拍 申訴署1996年已抨擊
至於屋宇署於2012年4月推行「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要求新界村屋業權人申報屋宇僭建物情況及每5年進行一次安全檢驗,並將箇中違例情況嚴重和對樓宇安全造成較高潛在風險的僭建物列為「首輪取締目標」。根據資料顯示,屋宇署曾在2021年報告相關工作進度,截至2020年,當局共辨識到1,380幢村屋有「首輪取締目標」僭建物,已經就此發出約1,500張清拆令,但只有不足一半獲業主遵從執行。
政府處理僭建物慢吞吞,過往既遭市民抨擊,申訴專員亦「睇唔過眼」,先後於1996年、2004年及2011年,專員均針對新界村屋違例僭建問題進行過3次主動調查,均批評屋宇署及地政總署執法及監管不力;及後在2003年及2015年,審計署亦有就屋宇署對違例建築物的工作發表報告,認為相關跟進行動速度太過緩慢。直至2020年申訴專員公署稱,鑑於新界村屋僭建情況依舊普遍,再決定展開另一次主動調查審研政府當局的執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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