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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熱水燙傷5歲女童 前警員虐兒囚28月

涉事被告在區院判罪。 涉事被告在區院判罪。
涉事被告在區院判罪。
睹男友惡行無動於衷 狠母監15月
曾逼兒子自瀆及向親友騙財的被革職男警,早前承認以熱水燙傷前同居女友的年幼女兒,同樣涉案的同居女友否認虐兒罪,但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區院法官陳廣池昨判處革職警監禁28個月,刑期與他早前因其他案件判囚的68個月分期執行。女被告則被判監15個月。法官直斥男被告為了娛樂及滿足其肆虐性本質而犯案,並非鹵莽行事。法官又指事件對事主屬雙重悲劇,因其母親亦涉案,但事主仍繪畫為母親求情,法官對如此可愛女童的遭遇感痛心及同情。
男被告F.S.L.(49歲)及女被告W.N.M.(33歲)同被控一項虐兒罪,案發於2020年5月某日,事件涉及案發時僅5歲的女童X。
男被告案底纍纍 判刑分期執行
法官判刑時談及男被告,直指對他向同居女友女兒作出如此殘酷及邪惡行為感震驚,認為可被歸類為有意圖傷人。法官不信納被告指不清楚當時水溫,犯案因鹵莽,認為是違反常識。雖然案發時男被告並無案底,但法官指,從他另外干犯的兩宗案件亦可見其狡猾。而被告當差超過20年卻犯案,可視為增加嚴重性情況,亦看不到他的悔意。
法官又指,男被告同時涉及多宗案件,圖利用整體量刑原則獲取減刑,若法庭給予刑期扣減便是向社會發出錯誤訊息,因此就本案判處男被告監禁28個月並與其他案件分期執行。法官又提到男被告自2019年9月已缺勤,但至翌年5月才被警隊革職,他仍獲支薪達8個月,法官對警隊此安排感困惑。
受害女童 繪畫為母求情「原諒她」
女被告方面,辯方呈上X的畫作以求情,X畫了一名小孩在哭泣,並寫着:「我沒有怪媽媽,請你原諒她吧」。法官引述X的報告指,她事後患上創傷後遺症,且留有疤痕,並出現尿床的情況。法官認為女被告並無悔意,只是責怪男被告欺騙她,她本人的求情信及報告均顯示她仍否認犯案,且從無提及X所受苦楚。法官稱,對X有如此的心為母親求情表示感動,並對X的遭遇感痛心,慨嘆正常母親何以會這樣對待此名可愛漂亮小女孩,在考慮整體情況下最終判囚15個月。
據案情指,X於2014年出生,為女被告女兒。男女被告於2019年12月成為情侶,兩人與X自2020年1月起同住於北角某單位。同年5月某日,女被告替X洗澡期間離開浴室接電話,男被告突走進浴室,並以花灑開熱水淋向X,燙傷X右半邊身體致皮膚脫皮,X尖叫並要求男被告停手,他卻沒有停手。女被告入浴室並將水溫調低。惟X的軀幹、大腿和手臂已嚴重燙傷,但男被告只買藥膏替X塗抹了一周。X於2020年7月6日,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發現她右臉、頸及肩等有燙傷情況,且復原進度不佳,傷口受到金黃葡萄球菌感染,X最終需留院10天後才出院。女被告自辯稱,被男被告欺騙金錢及被其監控,又指誤信男被告而沒有帶女兒接受治療。案件編號:DCCC 35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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