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劏房濫收水費投訴 僅13宗定罪
【本報訊】有關提高濫收水費罰則的修訂草案昨在立法會首讀,政府指在2021年至上月中,水務署收到共113宗懷疑濫收水費的投訴,當中只有13宗個案成功檢控和定罪,另有88宗因為投訴人不願意作證,或者未能提供資料,未能進一步跟進。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指出,《2023年水務設施( 修訂 )條例草案》主要是加強水務監督,在調查劏房業主濫收水費個案時,取證和披露資料的權力,以及提高濫收水費的罰則。
她表示,現行法例並無賦權水務監督,強制相關人士提供懷疑濫收水費個案的資料和文件,亦無條款強制收款人,要向付款人提供收據,並備存付款,水務監督因此難以取得足夠證據檢控。她指社會對政府加強打擊濫收水費的期望殷切,期望議員早日通過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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