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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男女涉理大暴動 11人認罪

【本報訊】反修例示威在2019年11月踏入高峰,理工大學校園及附近一帶更發生暴動。執法人員事後拘捕約1,200人,當中有15人同被控暴動等罪,其中11男3女的案件昨於區院開審。當中的8男3女承認作為交替控罪且涉案時段較短的暴動罪,餘下3人則否認控罪。控方讀出認罪被告的案情並播放相關片段,今將續播放片段。
本案14名被告,依次為黃貴鴻、莫紫微、朱健君、許銘晉、明子軒、鄭卓琳、伍秀妮、謝源紹、林玉堃、施朗、梁恭豪、馬健朗、張展銘及陳嘉鋒(19至28歲)。14人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期間,在香港理工大學與暢運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眾被告均否認該控罪,但除朱、許及馬3人外,其餘11人承認作為交替控罪的另一條暴動罪,指他們於同年11月18日在理大外的暢運道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謝及張另外分別承認無牌管有通訊器具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控罪指二人分別無牌管有無線電收發機及管有汽油彈、打火機、打火機油、扳手及鉗。
從理大逃走時被制服
承認控罪的被告之案情指,2019年11月11日至28日間,大批示威者集結在理大及其範圍,並有組織地佔據理大,架設路障及檢查站以限制進入理大的人士,又破壞理大內設施。示威者從連接理大的天橋向下投擲物品,更使用汽油彈、弓箭等,與執法人員對峙,期間有人員受傷及裝甲車被破壞,理大校園亦被破壞,維修費用大約需3億港元。人員於期間拘捕逾1,200人,及約700人在登記後離去。
眾被告在執法人員同月17日前封鎖理大前,已身處理大範圍。案發當日下午,有100人嘗試從理大正門循暢運道逃走,但最終有18人被人員制服及拘捕,包括涉案11名被告。案件編號:DCCC 203、204、206、61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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