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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眉冷看:殺一人須賠32人?

小時候唸基督教學校,宗教科老師會帶領我們由《聖經》的「創世記」讀起,內中記述亞當、夏娃生了兒子該隱,該隱犯了罪,上帝要將他驅離原有的土地。該隱求饒,說擔心出走後會被外面的人殺死,上帝向他派定心丸,說別人如敢殺你,我要對方7倍奉還。
如今定居在以色列的猶太人,大多熟讀《聖經》,未知是否因為「創世記」看得多了,久而久之,就覺得殺一賠七是理所當然,也是上帝會容許的事。早前,哈馬斯組織向以色列發動突襲,造成一千多個平民死亡,以軍旋即反擊,更要對方倍數奉還,直至本文執筆時,巴勒斯坦人已付出了7,000多條人命作代價。
且不說現代人對《聖經》的理解,是否合乎上帝本意,即使上帝當真如是說,以色列人卻早已長期「超額索償」,其他族人的性命在他們眼中,似乎與草芥無異。近日有研究指出,以色列自立國以來,都奉行有仇必報的原則,對方殺我一人,不止要奉還7倍,而是高達32倍!這個統計是否嚴謹,我不敢說,但近日以色列在加薩地帶狂轟猛炸,巴勒斯坦已死去7,000多人,以軍還宣稱行動只屬開始,看來殺一賠32之說,並非由來無因。
早前以色列駐聯合國代表還質疑中國和俄羅斯,說假如北京與莫斯科遭受襲擊,中俄兩國人民會作何反應?其實,這個問題未免多餘,翻開二戰歷史,便能知道答案。當年中國、蘇聯同時被侵,日本軍國主義和納粹德國犯下無數殺人罪行,中、蘇兩國人民卻十分公道合理,對來犯者固然迎頭痛擊,但戰勝後並無在日本和德國開展大屠殺作報復。以一賠×的原則,從來不適用於真正文明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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