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3鴿折翼犯眾憎 七旬婦涉虐畜被擒
車Cam拍下惡行 市民落車指摘
前日中午,一名婦人在中西區海濱長廊,活捉3隻覓食的野鴿後,再放入隨身背囊疑有所企圖。惟其行徑遭「車Cam」拍下,並被上載社交平台,斥責婦人監生折斷鴿翼。有看畢片段的網民義憤填膺,紛紛譴責婦人無人性,並建議報案處理。執法人員經調查後,昨日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罪,拘捕一名七旬婦人,至於其犯案動機則有待進一步追查。
在社交網流傳的「車Cam」片段顯示,案發於前日中午,一名身穿紅黑間條上衣、黑色長褲及戴太陽眼鏡的婦人,在中西區海濱長廊近豐物道,徒手捉起正在地上覓食的野鴿,並放入孭在胸前的背囊。片中可見婦人至少捉走3隻野鴿,期間一名男子落車斥責婦人行徑,另有途經市民不值婦人所為向她怒目而視,片段至此結束。
現場數隻鴿屍 死狀奇特
而上載「車Cam」片段的網民事後在貼文補充,指「阿姐捉咗3隻白鴿整斷人哋對翼」,影片旋即引起網民嘩然,認為事件屬「殘酷對待動物」案,建議「車Cam」片主報案處理。另有網民補充指,自己事後跑步途經現場,發現地上遺下數隻死鴿,由於死狀奇特,不排除是該名婦人所為。
執法人員表示,經向該名落車指摘婦人行徑的熱心男子了解,以及翻查大量「天眼」錄影片段後,最後鎖定一名涉案婦人,並於昨日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罪,拘捕一名姓李(74歲)本地婦人,她報稱為退休人士,已被扣留調查。據了解,被捕婦人沒有情緒問題,居於西區,犯案動機有待進一步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3(1)(a)條,任何人如殘酷對待動物,無論牠們是野生或已被馴養,都屬違法和可處懲罰。條例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或罰款20萬元。執法人員或漁護署都有權檢控。公眾人士如目睹任何懷疑虐待動物行為,都可向有關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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