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案終極上訴部分得直 政府須付岑子杰訟費
【本報訊】民間人權陣線前召集人岑子杰,2018年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確認他與其同性伴侶在美國紐約結婚的法律效力。岑最終上訴至終院,終院今年9月頒判詞,裁定岑部分得直,並指政府未為同性伴侶確立婚姻以外的民事結合等替代框架,屬違反《人權法》,且暫緩有關命令兩年,讓政府以行政或立法方式履行義務。終院昨就有關暫緩命令一事再頒判詞,因政府需時處理,認為暫緩兩年屬合適,並頒令政府須就該宗上訴案支付岑訟費。
確立替代框架准申延長時限
上訴人岑子杰,答辯人律政司司長。終院今年9月以3比2,大比數裁定同性伴侶有需要取得替代法律承認框架,在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故裁定港府沒有提供替代方法去承認同性伴侶關係的做法違憲。政府亦須在兩年內以行政或立法方式履行義務。
岑子杰方指兩年的暫緩令太長,認為一年已足夠。不過,終院認為一年並非切實可行的時限,因政府需付出重大努力去制訂及執行一個符合憲法的替代框架,以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並提供同性伴侶關係獲承認後可獲的權利和義務,故需要時間。
終院亦批准雙方均可再申請延長原定的兩年時限,但規定有關申請必須附以強而有力理據,並敦促政府需盡快執行頒令。案件編號:FACV 1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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