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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有效方案 明年完成23條立法

【本報訊】施政報告表示將落實特區政府的憲法制責任,研究有效立法方案,於2024年內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消息指當局會適時諮詢,但未有法例提交立法會的確實時間;另外,面對全球網絡攻擊風險不斷增加,政府會着力提升關鍵基礎設施網絡安全的保護,並將於2024年內向立法會提交立法草案。
規範網絡安全行為
政府指《基本法》第23條規定,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港區國安法》第七條規定,政府應該盡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完善相關法律,政府指會於2024年內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
至於關鍵基礎設施的網絡安全立法方面,消息指將會規範網絡安全行為,實務守則將由資科辦制訂,而資科辦級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將支援立法。罰則方面據悉仍須進一步諮詢,法例將參考新加坡、內地、澳洲等地。
曾作為23條立法主要推手的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指23條立法為香港的憲制責任,澳門亦在多年前立法,形容「(香港)欠咗中央好耐」。她又認為23條中目前例如針對間諜仍用英國和中古時代過時,需要檢討。
社福界議員狄志遠指香港已有國安法、有大陸法,23條則為本地立法行普通法,質疑兩者是互相配合還是有衝突的地方,另有市民會擔心影響擁有的自由,指在國安法下社會大致穩定認為今次立法無需要過急,寧願立一個「好嘅法」,「好過匆匆立法」,希望政府可以做好諮詢「唔係走流程」、「走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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