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舖阻街 食署工會倡扣分制罰停業
【本報訊】定額罰款條例前日起「加價」,公眾地方亂拋垃圾、隨地吐痰等,罰款由1,500元倍增至3,000元;店舖阻街或棄置大量其他廢物罰款則相應提高至6,000元。食環署職工權益工會副主席李美笑認為,提高罰款只有短期效果,時間一長,肯定會打回原形。
指罰6000元阻嚇作用有限
李美笑表示,對富有人士而言,增加罰款只屬九牛一毛。同樣,每月生意額達十幾萬商戶,店舖阻街罰款即使增至6,000元,阻嚇作用仍然輕微,經營者視罰款當交租。要有效改善市容,她建議實行累進式罰款、要求參與教育課程,或引入扣分制,導致商戶有機會要停業幾日,相信更為有效。
李又表示,食環署指引對於如何衡量棄置廢物的大小或數量,並無固定標準,當中只提出棄置廢物的大小達0.2立方米的罰款為3,000元,0.2至1.5立方米罰款6,000元,超過1.5立方米則交由環保署檢控,但需要由食環署人員拍照和抄身份證,期間亦無儀器或工具量度。目前做法導致前線人員與市民商戶的爭拗會增加。另外,商戶上落貨是否屬於阻街,指引亦未有清晰界定。
她認為,署方依靠前線人員執法,但過去20多年沒有增加人手,小販隊人手不足,潔淨組人員數目愈來愈少,現時只有1,200人,每個地段只有一人執勤,執法檢控時較麻煩不便。她認為,食環署人員屬文職性質,執法時只能靠人多勢眾,即使小販隊早前開始使用隨身攝錄機,但作用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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