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香港實行普通法 內地無法取代
【本報訊】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強調需要尊重和好好保護,而香港亦是全國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城市,這優點是內地其他城市無法取代,但他認為香港律師與內地律師並非競爭者,反而是做大個餅。
指兩地律師非競爭者
陳澤銘昨於電台節目中指出,香港律師在大灣區有很多機遇,通過考核後可以在大灣區執業,拓展業務。他指不少大灣區城市都有從事出口貿易,進行任何交易前都需要法律先行、簽訂合同,故內地企業想走出去時,擁有普通法專業知識的香港律師可以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務,協助草擬合同、設計架構,或者解決爭議。
基於兩地法律有差異,他指因為企業若純粹遇到內地法律問題,會傾向求助內地律師,但如果牽涉境外法律問題時,香港律師就可以為內地企業提供協助,因此香港與內地的法律工作者並非競爭者,而是做大個餅。
在疫情初期本港法院停擺了幾個月,影響很大。他指民事案件不能訴訟,更重要是刑事案件也不能處理,被拘留人士可能得不到保釋,控方未能取得法庭手令偵緝,亦可能會讓嫌疑人潛逃。律師會向司法機構提出很多意見,而司法機構亦看到問題所在,開始積極電子化,包括容許某些程序未必需要親身出庭及接受電子版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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