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禁餵執法不力 野豬大鬧花墟

本港野豬為患,究竟該怎麼應對?昨日一頭成年雌性野豬大鬧旺角花墟,除了令兩間花店一片狼藉,更有一人被野豬所傷,最終由漁護署向野豬打麻醉槍並帶走人道處理,期間野豬發出撕心裂肺的嚎叫,令人於心不忍。近年當局都是以「即捕即殺」措施為主,並提高餵飼野生動物罰則,奈何面對野豬失控繁殖,始終治標不治本。
有關注團體形容,野豬闖進花墟非常罕見,相信過去曾有人在附近餵飼野豬。根據修訂後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野生動物禁餵區已擴至全港,任何人如非法餵飼包括野豬在內的野生動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一萬元。惟新例自去年12月31日生效至今,鮮聞有人因餵飼野豬被罰,當局亦未有提供檢控數字;而未修例前的檢控數字,每年也不過二、三十宗,禁餵令是否有效,令人懷疑。
與此同時,漁護署自2021年11月起採取新應對措施,即定期於有多頭野豬出沒、曾發生野豬傷人或野豬可能對公眾構成危險的地點捕捉野豬並將其人道處理,至今共有670多頭野豬被殺,野豬滋擾黑點則由2021年的63個減少至現時的28個;野豬出沒或滋擾報告數字,亦由2021年超過1,400宗降至今年9月約770宗。另外,野豬傷人個案分別由2021年20宗及2022年36宗,減少至2023年至今8宗。言下之意,「即捕即殺」甚有成效。
可以看見,「即捕即殺」推行之初,曾引起不少爭議,甚至連明星名人都有發聲,批評署方此舉太殘忍不人道。但隨着野豬在鬧市出沒傷人個案增加,近來反對人道毀滅野豬之聲大減。同時因為野豬繁殖力實在太過驚人,一胎可生4至8隻,每隻壽命可長達21年,過去漁護署為野豬絕育的做法,證實不足以應付野豬數目,可見「即捕即殺」在某程度來說,也是無可厚非。
然而,站在愛護動物的角度看,最理想當然是人豬和平共處。行山人士必有同類經驗,過去在郊野公園不時見到野豬現身,但只要不主動打擾野豬,野豬亦不會主動攻擊人類。可惜隨着野豬數目大增,郊野食物不足,加上不時有「好心市民」主動餵飼,導致牠們走入市區毀店傷人。結果只能是「天堂有路不走,地獄無門進來」,招惹殺身之禍。由此可見,當局必須加大打擊餵飼野豬力度,不能空有法例而沒有執法,當餵一次便會被罰款一萬大元,肯定會令「好心市民」卻步。可惜現時執法畏首畏尾,以致成效不彰。
更須強調,上天皆有好生之德。東方傳媒機構數年前已提出「動物善終園藍圖」,港府將流浪或野生動物遷至某個荒島,再分開雌雄圈養,直到若干年後動物自然老死,必可解決擾民問題。實際上,香港有大量離島無人居住也未有發展,將野豬隔離於此,肯定是可行之法,過去亦得到立法會議員支持。怕只怕港府敷衍塞責,寧願有殺錯無放過,也不想花費精神心機保育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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