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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提5大原則釐訂取締劏房優次

本港現時有10萬多劏房住戶。 本港現時有10萬多劏房住戶。
本港現時有10萬多劏房住戶。
【本報訊】本港現時有10萬多劏房住戶,居住環境惡劣,政府本周三(25日)公布新一份施政報告,有傳將會交代政府對取締劏房的立場及方法。劏房支援連線期望施政報告會提出具體有效的方案。該組織建議政府,以5大原則釐訂取締劏房優次,配合妥善的安置政策;並要求當局訂立取締劏房的時間表,10年內將劏房的數目減少一半。
籲按風險程度設評分制
連線認為,必須立即取締有結構危險的劏房,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政府應設立一套評分制度,按居所的風險程度訂立取締劏房的優先次序。該組織草擬了具體方案,首先是根據劏房身處大廈的結構狀況決定是否需要即時取締有危險的劏房。若未有即時危險就會根據一套評分制度,以得分判斷個別劏房的環境惡劣程度決定取締的先後次序。
針對沒有即時危險的劏房,連線提出,可按樓宇負荷、臨時構築物狀況及設備、大廈管理及衞生條件、窗及渠管情況、消防安全等5大原則釐訂取締劏房的優先次序。方案根據5大原則建立25項具體指標,按不同原則對居所潛在風險的影響程度,訂出各項原則應佔比重而進行加權,並以100分為計分標準,由劏房街坊對所住單位作出評分。
若其中兩項原則分數超過一半,或整體評分高於40分(劏房所處大廈沒有法團)或50分(有法團大廈),就會啟動取締程序,由政府派員為該劏房進行深入檢查,評估風險,一經確認該劏房不符合人道標準及對住戶的健康構成即時或慢性的直接侵害,需發出命令勒令業主還原單位。
連線又指,過去屋宇署就違反建築物條例的改建劏房很少主動執法,令劏房數目不斷飆升,劣質劏房如上床下廁、閣樓劏房亦湧現,認為屋宇署須加強執法力度,才能落實取締劏房的建議。同時,要杜絕新建劏房供應,確立居住單位的最低標準,並訂立發牌制度,確保新建單位符合宜居標準,及逐步擴展至現有劏房單位。此外,當局應提供不少於二萬個市區單位,以作取締劏房的安置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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