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患情緒病 單親母虐兒判感化

【本報訊】經歷過兩次離婚、患情緒病的單親母,獨力照顧患過度活躍及專注力不足的幼子期間,涉嫌多次施虐及襲擊,包括把兒子倒懸及用針刺他手,被控「故意襲擊致兒童受到損害」及「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兩罪罪成,押後至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形容事件屬不幸,但強調法律不容許體罰,判被告接受為期18個月的感化令。
45歲被告以「W.T.L.」作代號,報稱無業,以普通話應訊。她被控於去年9月18日,在葵涌邨住所故意襲擊男童X,另被控於2021年9月1日至去年8月31日,虐待當時7歲至8歲的X。控方案情指,去年9月18日,X在家中只顧玩電話和iPad,被告動怒,拳打腳踢X,捉住他的腳踝,將他倒懸及旋轉超過10秒。控方又指,被告用膠紙封起X的雙眼,又用縫衣用的針刺他。被告不認罪受審,今年8月被裁定兩罪罪成。
兒子畫畫「媽媽我愛你」
辯方昨求情時說,被告獨力照顧患過度活躍症和專注力不足的兒子,吃力辛苦,她犯案不是為私利,亦無暴力傾向。辯方又呈上事主最近畫的一幅畫,上面寫着「Mum, I love you(媽媽,我愛你)」字句。裁判官判刑時指,明白照顧事主較其他小孩或較困難,但教導總有方法,而被告使用暴力,有機會令事主視暴力如無物,不良的教導方式或因此一代傳一代。考慮到整體案情,以及分開母子對他們並非好的選擇,故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接受18個月感化令。案件編號:WKCC 4065/202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