愉園涉欠薪案 押後下月再訊
【本報訊】本地職業足球隊愉園有職業球員疑被拖欠薪金,愉園前班主陳志實和其出任董事的愉園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被控共48項傳票罪,所有控罪涉款共約472萬元。案件昨於觀塘裁判法院再提訊。由於控辯雙方需時再磋商,故進一步押後至11月16日再訊。
前班主被控24罪
被告陳志實,被控24項傳票罪,包括6項「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6項「沒有在僱傭合約完成時支付工資及其他須付款項」、3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及9項「在董事的同意或縱容下,或可歸因於該人士本身的疏忽,沒有支付任何根據審裁處的判令須支付的款項」。24罪涉款約236萬元。
愉園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亦被控24項傳票罪,包括6項「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6項「沒有在僱傭合約完成時支付工資」、3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及9項「沒有支付任何根據審裁處的判令須支付的款項」。此24罪涉及款項亦約236萬元。案件編號:KTS 2443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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