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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約留空日期 恐掀法律爭拗

【本報訊】近日有地產代理公司要求物業買賣雙方簽署一份買賣協議備忘錄,涉及若政府在施政報告未有宣布放寬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時,買賣雙方可取消交易。地產代理監管局認為做法容易引起法律爭拗,並會引起物業市場混亂,擔心業界倣效。
地監局行政總裁韓婉萍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當局曾於2013年發出通告,表明地產代理不應要求客人簽署一些文件以及在重要位置留空,而臨約日期屬於重要條款,做法違反指引。
對於涉及施政報告條款的買賣協議備忘錄,韓指出,文件是否合法屬複雜問題,但不論是否合法都不應違規,而若政府不減辣或減辣幅度不及預期,買家亦會擔心備忘錄仍否有效,或引起爭拗。
韓婉萍又稱,作為監管機構及督導者,監管局並非法律權威,但提醒相關做法或會引伸多樣問題。
地監局日前已就相關做法發聲明表示關注,並提醒物業買賣雙方,簽署任何協議文件前必須取得獨立法律意見,並留意備忘錄內有關的安排及協議條款,可能涉瞞稅及其他法律責任。
地產商:相關備忘錄無違法
有提供相關備忘錄的中原地產回應稱,公司在預備有關備忘錄前,已諮詢法律意見,對於監管局表示關注,公司再次徵詢大律師意見,認為相關備忘錄並沒有觸犯任何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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