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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者叫囂插嘴 官:可以鎖你入去

林卓廷 林卓廷
林卓廷
林卓廷等人涉元朗暴動續審
前民主黨議員林卓廷與另外6名人士,同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參與暴動,該7人的案件昨於區院續審,並處理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據該份案情指案發當晚曾有3名執法人員到達現場,且被拍到出現了92秒。另外,休庭期間控辯雙方律師曾因事爭執,期間有公眾人士大聲插嘴。控方其後向法官陳廣池報告事件,陳官直指情況屬藐視法庭,並稱:「唔好以為自己大晒。」又重申旁聽公眾須遵從法庭規則,且表示「我可以鎖你入去,唔係講笑」。
7名被告包括林卓廷(44歲)、庾家豪(36歲)、陳永晞(38歲)、葉鑫昇(32歲)、鄺浩林(27歲)、尹仲明(49歲)及楊朗(29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處理控辯同意案情
在案件作中途休庭期間,控方與辯方律師曾就討論案件程序問題起爭執,其後有一名公眾席旁聽的男子曾大聲插嘴稱:「開案中案囉。」控方在再開庭後向法官報告事件,形容有旁聽人士「大聲插嘴、近乎呼喝」,望法官能提醒旁聽人士遵守法庭規矩。陳則直指事件涉藐視法庭,並提醒旁聽人士:「唔好以為自己大晒。」法官又指他不在場並不代表此處就變成了一個公眾場合,並提醒公眾人士稱:「我可以鎖你入去」。不過在法官作提醒時,該名涉事男子已不在庭上。
據控方讀出的同意案情指,案發當晚約10時52分,有3名執法人員曾到達港鐵元朗站G1出口,且有片段拍到他們出現了92秒,其後便離去。同晚約11時15分,則有數十名人員抵達事發現場。該案情又指林卓廷於當晚約9時許開始的一小時內曾在社交平台發布了3則貼文,稱元朗有黑社會分子,叫他人小心及稱「我已聯絡元朗警方,表示我和同事正前往元朗,要求警方立即打擊在元朗站和朗屏站一帶黑分子,確保公眾,尤其年輕人安全」。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DCCC 113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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