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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暴動案開審 控方:林卓廷呼籲黑衣人「唔好退」

林卓廷 林卓廷
林卓廷
【本報訊】前民主黨議員林卓廷與另外6名人士,同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參與暴動,案件昨於區院開審,並由控方讀出開案陳詞。據陳詞指,當日7名被告聯同其他人士在現場出現並非巧合,而是有意識地集結,並向在場白衣人作出挑釁。7人除在現場互相支持以壯大聲勢,更有不同作為顯示他們主動參與暴動。控方指,林卓廷當時曾呼籲黑衣人「大家千祈唔好退」,更與他人用擴音器叫喊辱罵性及恐嚇性言詞挑釁白衣人。案件今(19日)續審。
7名被告包括林卓廷(44歲)、庾家豪(36歲)、陳永晞(38歲)、葉鑫昇(32歲)、鄺浩林(27歲)、尹仲明(49歲)及楊朗(29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控方陳詞指,元朗經歷一些公安事件後,有人網上呼籲在案發當日保護和光復元朗,當晚有很多黑衣人到達元朗,身穿白色衣服人士亦在元朗聚集,雙方爆發暴力衝突。當日香港多處地方亦有示威遊行。晚上10時許林卓廷曾致電元朗警區的警長表示正前往元朗,警長表明正在元朗處理事件,叫林不要前往,因可能會令情況更混亂,但林與助手仍到達元朗港鐵站付費區。
涉與6被告挑釁白衣人
控方指案件關鍵為晚上近11時在元朗站大堂發生的事。當時約100名黑衣人聚集,部分人手持雨傘及行山杖,同時亦有不少於50名白衣人在付費區外聚集,部分人持藤條及木棍。其後雙方從罵戰演變成暴力衝突,白衣人威嚇使用木棍等並向黑衣人擲物,黑衣人則挑釁對方打架,除粗言穢語更用閃燈照射白衣人。他們又擺放雨傘布陣,且向白衣人擲物及用消防喉射水等。在挑釁下白衣人衝入收費區,黑衣人衝上樓梯撤退。其後有黑衣人從月台向白衣人投擲金屬垃圾桶蓋,白衣人即衝上月台襲擊黑衣人等。
控方指7名被告在事件中與黑衣人一同行事,且有不同作為,除林叫黑衣人不要後退及挑釁白衣人外,其餘6人亦有向白衣人擲物、射水、擲雨傘及舉中指作挑釁手勢等。7人最終在2020年8月26日被捕。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DCCC 1132/2022
次被告 庾家豪次被告 庾家豪
次被告 庾家豪
第4被告 葉鑫昇第4被告 葉鑫昇
第4被告 葉鑫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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