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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減辣臨約留空日期 地監局斥欠妥

地監局發聲明批評有地產代理專門為當局可能「減辣」而提供特別的二手買賣備忘錄。 地監局發聲明批評有地產代理專門為當局可能「減辣」而提供特別的二手買賣備忘錄。
地監局發聲明批評有地產代理專門為當局可能「減辣」而提供特別的二手買賣備忘錄。
【本報訊】市場憧憬下周公布的施政報告推出樓市「減辣」措施,有地產代理業界涉提前「應變」,為二手物業的買賣雙方提供設有「減辣」條款的買賣備忘錄,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時先留空日期,一旦政府公布「減辣」方填上合約生效日期及成交期,否則臨約會被銷毀。地產代理監管局前日(17日)斥責有關行徑不妥當,容易引起法律爭拗,及會引起物業市場混亂,亦可能涉及瞞稅及其他法律責任。有法律界人士亦指該措施存有灰色地帶。但地產代理界則強調曾徵詢法律意見,反質疑監管方只列出「罪狀」卻未有提供理據。
地產代理界人士指,相關買賣備忘錄只是合約的附加協議,非具法律效力的正式買賣合約,地產代理不會要求買賣雙方簽署備忘錄,當中亦不會涉及金錢上的交收或承諾。買賣備忘錄僅作備用,暫未聽聞有買賣雙方採用。
議員憂掀法律爭議
議員江玉歡則認為事件「不會那麼容易沒事」。她解釋,在《印花稅條例》下,「買賣合約」的定義廣泛、難以釐清,不論是具形式的合約抑或隨意以一張紙寫,均可能構成買賣合約。除非買賣雙方沒有任何意願達成法律關係,否則只要有買賣合約都必須打釐印。
江又指,稅務局處理相關個案時可能會一併審視臨時買賣合約,以及附加的備忘錄,即是視為同一組合約,判斷是否構成潛在交易。到時如果任何一方指沒有意願達成法律關係都說不過去。她表示,備忘錄生效至正式交易期間,一旦有突發情況,例如颱風導致物業損壞、有監管當局發出建築命令,或任何一方突然離世等,相關文件的法律效力都可能會引起爭議。她亦提出,根據《稅務條例》,如果出現兩份合約,稅務局會按第一份合約計算稅款,意味買家要承受較大風險,最終可能都要付較高昂的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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