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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警員偷手機案 11‧9裁決

【本報訊】加入警隊38年的「老差骨」飲酒消遣後,涉嫌在尖沙咀街頭偷取醉酒內地男的iPhone 14 Pro手機。男警否認一項盜竊罪受審,法庭裁定表證成立後,押後至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讓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辯方陳詞指,被告做了很多年警察,「人工唔會低」,加上他即將退休,很快便可取退休金,案中手機對他來說並無實質價值。法庭押後至11月9日裁決,被告續准保釋。
56歲被告蘇志華,是一名高級警員。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4月8日,在九龍尖沙咀加拿分道與河內道交界附近燈柱,偷竊屬於范浩的財產,即一部價值11,099元的手提電話。辯方昨陳詞時表示,被告沒有案底,當警察許多年,形容他的背景卓越。辯方說,被告的薪金不會低,以其年紀而言,他亦即將退休,很快便可取退休金,手機對他來說並無實質價值,被告毋須貪心偷取。
另外,被告取得電話後,很快便被截停,而被告當時所行走的路徑,並非與尖沙咀警署相反,加上被告沒有其他可疑行為,例如加快腳步等。辯方承認被告表現或不完美,但認為控方難以證明被告有意圖把手機據為己有,不能排除屬誤會,案中有合理疑點,法庭應判他無罪。
錄影會面認貪心
審訊期間播放錄影會面,顯示被告聲稱拾起電話是為保障醉漢貴重財物,他準備把電話帶去警署備案,途中卻被截停拘捕。被告說,他拾起前有問「我攞你啲嘢,OK唔OK呀」,對方沒回應。截停被告的警員則在審訊時憶述,被告未能解鎖懷疑被盜手機後,便表露自己警察身份,不但坦承自己一時貪心犯案,更合十跪地求饒。然而,這些說話均是未被警誡下作出,裁判官最終決定把這一部分的供詞剔除。案件編號:KCCC 134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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