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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職員涉收院舍東主賄款 押後訊

【本報訊】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社會福利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及一名私家安老院經營者,控告他們涉嫌收賄及行賄,以轉介瑪嘉烈醫院的出院病人入住該安老院。兩人被控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另分別被控向公職人員提供或接受利益的交替控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法庭把案押後至12月8日再訊,兩人續准保釋。
被指助轉介病人入住
兩名被告依次是邱俊和(58歲,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及李麗珍(50歲,樂年護老院經營者)。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控罪指他們於2018年5月10日至2022年9月26日,在香港一同串謀,使作為公職人員的邱俊和,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利益,即接受形式為多筆金錢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邱俊和作出或曾經作出憑其公職人員身份,而轉介由瑪嘉烈醫院荔景大樓出院的病人至樂年護老院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邱俊和作出或曾經作出上述作為而接受該利益。
兩人各被控另一項交替控罪。其中邱俊和被控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指控他在2022年9月26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1.8萬元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他轉介由瑪嘉烈醫院荔景大樓出院的病人至樂年護老院的誘因或報酬。
李麗珍則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指控她在同日,向邱俊和提供1.8萬元利益。案件編號:WKCC 434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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