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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校董改組下月恢復二讀

《2023年香港中文大學(修訂)條例草案》委會報告獲內會通過。 《2023年香港中文大學(修訂)條例草案》委會報告獲內會通過。
《2023年香港中文大學(修訂)條例草案》委會報告獲內會通過。
【本報訊】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昨審議《2023年香港中文大學(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獲全體成員通過,條例草案將於11月1日立法會大會上恢復二讀辯論。
條例草案由議員張宇人、劉國勳及鄧家彪聯名提出,法案委員會曾與中大及政府當局舉行3次會議。法案委員會在商議過程中,邀請了公眾就條例草案提交書面意見。截至提交的期限為止,法案委員會共收到86份意見書。而由於中大校長段崇智未有出席過會議,曾有議員建議使用特權法調查中大管治問題,迫使段崇智出席法案委員會會議,惟會議期間並未有討論相關事宜。
倡校外校內比例為2:1
據報告所指,鑑於現有校董會校內成員人數眾多,加上中大近期連串事件,提出條例草案的議員認為,為達致良好管治、向公眾負責及作出制衡,校董會的校外成員應多於校內成員。然而,部分意見書認為,校董會校外成員人數大幅增加,對中大的院校自主會有負面影響,議員則指,現時就其他教資會資助大學而言,校外與校內成員比例約為2:1,惟香港浸會大學除外,其比例約為1:1。如條例草案獲通過,校董會將由不多於23名校外成員及11名校內成員組成,以達致大概2:1的比例。
針對校長聘任條件,議員認為校長手握中大的最高權力,聘任應廣為校董會和公眾認可。故條例草案把批准聘任的門檻定為不少於當其時全體校董會成員的四分之三,是恰當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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