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消息:涉夥3人收賄瀆職 澳門助理檢察長被控89罪
11年間組團拆案 助逾30人避法網
澳門再有高官捲入貪污醜聞,助理檢察長江志早前被揭發與律師等3人合謀,於多宗刑偵案件中收受賄賂瀆職遭刑事起訴,案件昨日開審,江志、商人夫婦蔡秀英、吳懷珠及律師關凱倫等4人被押往法院。其中江被控濫用職權、瀆職等共89項罪名,他在庭上否認控罪,指被起訴前無接受過廉署、檢察院及法官的任何詢問。
江在檢察院刑事訴訟辦事處擔任職務,去年2月7日開始享受為期兩年的長期無薪假。案件昨晨10時在澳門中級法院開審,由中級法院院長唐曉峰及4名助審法官蔡武彬、陳廣勝、馮文莊、譚曉華審理。法院門口加強戒備,公眾及記者進入法庭前必須接受安檢。案中4人被羈押在路環監獄,由囚車於約8時45分押抵法院。
被指操控偵查進度方向
中院院長唐曉峰花約1小時30分鐘簡述起訴狀內容,指出至少自2010年開始至2021年期間,4人組成專門替刑事案件受查人士「拆案」的犯罪集團,並從中牟利。期間,30多名受查人士,涉及20多宗案件由江等人「拆案」,案件類型涉及詐騙、盜竊、毒品等。江被控發起或創立犯罪集團、受賄作不法行為共89項罪名,在多宗刑事偵查案中受賄,操控案件偵查進度及方向,將案件歸檔,使受查人士逃避法律制裁。
江昨在法庭上否認控罪,指一到澳門當晚已被羈押,又強調:「無收過任何人士,包括蔡秀英任何錢、一分一毫。」他亦有信心可以說服法庭,又指自己是案中的核心人物、唯一的公務員,若其罪名不成立,同案其他3人也不成立。廉署在江的檢察院辦公室電腦內發現的《湘澳互惠基金認購紀錄》電子檔案,被指是他的不法所得紀錄,當中列出2011年2月16日至2015年2月6日期間合共涉及580多萬澳門元(折合約559萬港元)的數額。
不過,江指這份電子檔是其籌辦同鄉會、湘澳文化基金的備忘錄,控方認定當中有5筆數是「拆案」收費,只是「時間啱,Match(配合)到,數額計一計合理記落去。」他作為助理檢察長,對「違法將案件歸檔」的指控最不予認同,稱該13宗案件的歸檔程序完全合法,是其基於案情作客觀判斷,與「拆案」本身不能畫等號,又說:「我做咗咁多年工作,唔會臨門一腳,如果無條件歸檔,絕對唔會咁樣做。」
江志拒認罪 稱不算集團
江又指,起訴過很多這類犯罪,自己與同案嫌犯絕對稱不上「集團」,與吳甚少接觸,也沒有關的手機號碼、微信,彼此之間無聯絡、無食飯,質問:「唔通心靈感應咩?如何取得我同意?」雖然有判例指犯罪成員之間可毋須認識或接觸,但判例非統一司法見解。如果是龐大的犯罪集團,成員之間自然不用互相認識,但發生在4個人的犯罪集團則不同,而且當中有一對夫妻,並說:「點解犯罪集團成員得咁少?好似一定要拉人入嚟先夠數咁。」
江知悉蔡與關為好朋友,但蔡為關開設寫字樓他是在2015年兩人拆夥後才得知,最初以為蔡是關的「師爺」,負責拉客,蔡與關之間如何合作不用經得其同意。他又指:「就算畀關律師100萬(折合約96萬港元)律師費,淪落到今日嘅下場,佢會做咩?好無辜,佢接咗單案,我會唔會歸檔、點樣『犯罪式歸檔』會知咩?何來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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