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自住騙780萬樓按 高級消防隊長監10個月
【本報訊】高級消防隊長購買「譽‧港灣」後涉訛稱自住,以欺詐銀行及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向他批出約780萬港元的八成按揭貸款,被控兩項欺詐罪。他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兩罪罪成,昨在荃灣法院(暫代區院)被判入獄10個月。
被告許智豐,現年38歲,報稱任職高級消防隊長。他被控於2020年4月16日至7月8日涉欺騙,即在按揭貸款申請中,向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虛假地表示,他購買太子道東「譽‧港灣」7座一個單位後會佔用,藉此使工銀亞洲批准上述按揭貸款,貸款總額為港幣7,791,742.73元。另一項欺詐罪則指被告於上述同日藉作欺騙,即在按揭保險計劃,向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虛假地表示,他會入住上述單位。
官斥被告行為破壞制度
法官指,本案的最嚴重之處,是違反買家自住才可以借到樓價八成按揭的規定,這是當時香港特區政府用來遏抑樓宇物業炒風的政策和手段,目的是阻止像被告這些資金不足的投資者入市,以免樓市出現泡沫,對所有業主和整體經濟構成過大風險。
官續指,被告的行為,正正破壞這個對公眾利益十分重要的制度,故即時監禁是唯一合適的判刑選擇,不認為本案出現例外情況,緩刑不是合適量刑選擇。兩罪均判監禁10個月,刑期全部同期執行。案件編號:DCCC 67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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