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不當言論革職 官中女師提覆核
【本報訊】任教於官立中學的一名女教師,涉於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私人Facebook帳戶上發表不當言論,後遭政府革職。教師前日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指在教學層面上,無證據指她曾談論罷課、六四等政治問題,或涉辱警言論;有關貼文是遭他人擅自公開,形容公務員事務局的決定不合理,干預言論自由,要求法庭裁定決定無效。
指貼文遭他人擅自公開
申請人是譚玉芬,答辯人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入稟狀指,申請人在1995年成為文憑教師,2015年9月至2019年9月任教於賽馬會官立中學。2021年8月,公務員紀律秘書處通知申請人,將就她在2019年6月中至同年9月,於Facebook發表的不當言論展開研訊,研訊於2022年1月完成。
2022年10月,研訊委員會裁定申請人的作為未能達到作為老師的預期標準,使政府聲譽受損,構成行為不當。2023年7月10日,公務員事務局知會申請人,考慮到事件嚴重性、申請人的求情,決定將申請人革職,有關決定翌日生效。
申請人指,革職的決定不合比例地干預其言論自由,有違《基本法》,原因是相關貼文只給Facebook「朋友」閱讀,而她的「朋友」名單中,沒有學生或學生的家長,她亦無授權他人公開相關貼文。另外,申請人指自己是2019年社會動盪中的「起底」受害人,形容局方決定是壓迫且不合理,而且局方沒有提供理據,解釋為何接納研訊委員會的裁定,程序上有不當之處。申請人因此入稟,要求法庭撤銷革職決定。案件編號:HCAL 130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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