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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狀涉唆擺青年認販毒 辯指事主安家費不足誣衊

【本報訊】女大律師被指與其團隊,唆擺被控企圖販毒罪的青年認罪,以換取同案被告撤控。女大律師最終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案件昨於區院續審,涉案青年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該青年早與販毒案另一被告方達成「一招一放」協議,只是其後因對方給他家人的「安家費」不足而爭執,他為推翻認罪而誣衊其大律師沒有給予正確法律意見。青年不同意辯方此說法。控方完成舉證,法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案件下周一(9日)續審。
案件表證成立
33歲女被告張曉惠任職大律師。她被控與陳強利於2017年1月27日至11月21日期間,一同串謀與馬家健及其他人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在涉及販運1,185克可卡因的刑事案件中,虛假地表示洪智謙從沒要求馬家健收取包裹,以及陳述洪智謙並不涉案。馬家健接受辯方盤問承認,在他還押期間洪智謙的胞弟曾4次探訪他,但他已忘記對話內容,亦不記得對方曾否叫他認罪,但如果對方提出他一定會拒絕。馬家健又稱記得對方曾表示會幫忙照顧其父親,最終亦有給錢其父親,但並無提及認罪的事。
據庭上證供,馬家健於2017年11月8日曾去信廉政公署提出投訴,稱懷疑有人行賄,請律師游說自己認罪。辯方指在去信廉署前一個月,洪的胞弟曾探訪馬家健,兩人在該次探訪因安家費問題爭執,他才想推翻認罪。馬家健否認此說法。辯方指是洪的胞弟向馬家健提出案件「好難搞」及「一招一放」協議,但他卻說成是師爺陳強利提出,因為這樣說才能讓法庭推翻他的認罪,他不同意此說法,並指是陳提出該協議。
辯方又指被告與馬家健會面時曾解釋控罪詳情且有提供法律意見,但從無叫他抄寫一份「自白書」表明願意認罪,只是叫他自己去書寫,馬家健則稱被告確有叫他抄寫自白書。案件編號:DCCC 3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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