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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仔頭馬洗黑錢案 官指必有犯罪集團支持

黑幫和勝和前坐館,上海仔郭永鴻。 黑幫和勝和前坐館,上海仔郭永鴻。
黑幫和勝和前坐館,上海仔郭永鴻。
金融趙涉欺詐着草被通緝 同案被告囚30月
香港黑幫和勝和前坐館「上海仔」郭永鴻的頭馬之一、綽號「金融趙」的趙俊名,因涉嫌欺詐及洗黑錢逾819萬元而被控。趙早前沒有到庭應訊,已被法官正式頒布拘捕令。同案另一男被告陳浩鳴,則被控兩項洗黑錢罪,涉款50萬元。陳不認罪並經審訊後,於上月被裁定兩罪罪成,昨被區院暫委法官王興偉判處監禁30個月。法官指本案源於一宗詐騙案,其行騙手段明顯是精心鋪排且規模龐大,涉及人物眾多且必然有一犯罪集團支持。雖然無證據顯示此被告有參與騙局,但法官相信亦有一定關係。
本案首被告趙俊名(44歲),被控一項洗黑錢、兩項欺詐及一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合共4罪,趙早前已被頒令通緝。現時無業的次被告陳浩鳴(34歲),則被控兩項洗黑錢罪。控罪指陳於2015年2月10日,明知而處理從可公訴罪行所得的得益,合共50萬元的財產。
與趙主持騙局有一定關係
法官引述早前替被告提取的背景報告指,已離婚的被告育有現年6歲及8歲的兒子,案發前曾任出租車司機,但被告拒絕讓感化官接觸他的家人。法官指被告是從趙俊名手中獲得支票,支票上寫有他的名字,故相信他與趙主持的騙局有一定關係。
至於被告事後如何處理涉案款項及有否獲得報酬等,法官指相關證據一律欠奉。在考慮涉項達50萬元後,法官就兩罪均以監禁30個月作量刑起點,並認為沒有減刑因素,兩罪刑期同期執行。
控方案情指,本案涉及的犯罪得益,是源於趙俊名涉及的詐騙案。趙俊名化名趙榮梓,涉嫌向一對男女事主訛稱是上市公司富譽控股有限公司的總裁,又稱有一個投資計劃,只要投資25萬元,可在3個月內獲33%利息回報,但控方指實際上整個投資計劃均屬虛假。趙最終於2015年2月成功誘使兩名事主各開出一張25萬元支票作投資。次被告在本案中被指擔任收款人,負責把涉案支票拿到銀行兌現。案件編號:DCCC 405,424/2021
「金融趙」趙俊名早前已獲法庭頒令通緝。「金融趙」趙俊名早前已獲法庭頒令通緝。
「金融趙」趙俊名早前已獲法庭頒令通緝。
被告陳浩鳴,就兩項洗黑錢罪被判囚30個月。被告陳浩鳴,就兩項洗黑錢罪被判囚30個月。
被告陳浩鳴,就兩項洗黑錢罪被判囚3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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