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袖生非法性交案 判入勞教
【本報訊】現年18歲的學校總領袖生(Head Prefect),4年前與13歲女同學交往期間,雙方3度性交,結果由社工揭發事件。涉案男生早前承認3項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並於昨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被判處進入勞教中心。暫委法官鄭紀航指,被告守法意識薄弱,需判處拘禁式刑罰,但考慮到案情嚴重性及被告認罪等因素,最終判入勞教中心。
案發時僅14歲
匿名男被告以英文字母「W.K.C.」代表。他承認於2019年10月至11月,分別在北角及小西灣某單位,3度與未滿16歲的女童X非法性交。被告於2020年曾捲入兩宗風化案,均准以警司警誡方式了事。
案情指,當時14歲的被告,與X於2019年10月至11月曾經交往,後來兩人拍拖的傳聞在學校廣為流傳。X向社工傾訴,期間透露曾與被告性交,被告沒有使用安全套。
事件及後轉交執法部門處理,執法人員展開調查後,最終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曾3次和X發生性行為,他當時亦知悉X年僅13歲。案件編號:DCCC 6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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