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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院舍發牌 社署助理署長改常額職位

本港院舍問題有待解決。 本港院舍問題有待解決。
本港院舍問題有待解決。
【本報訊】近年本港院舍問題頻生,為加強監管,政府建議將社會福利署(社署)助理署長(牌照及規管),由原有時限職位改為常額職位,專責處理院舍及中心的發牌/註冊及規管等事宜,預計會帶來額外年薪開支為2,407,800港元。政府重申由於時限職位已計算在編制內,將其轉為常額職位不會額外增加整體公務員的編制。
年薪逾240萬元
港府稱要將原有的有時限職位改為常額職位,是因應修訂《安老院實務守則》及《殘疾人士院舍實務守則》後需要增加人手處理,而且當局亦認為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為需要聚焦改善的地方,有必要加強巡查執法。同時隨着人口急速高齡化,安老及康復服務需求與日俱增,監管院舍和中心屬長遠及恒常工作。因此有必要將專責處理院舍及中心的發牌/註冊及規管等事宜的助理署長(牌照及規管)轉為常額職位。
當局又補充由於職位已開設了超過6年,考慮到有關工作的持續及長遠性質,以及該職位工作繁重難以從調配人手,認為單保留現有有時限職位的安排未能配合部門的運作需要,故有此安排。
政府早在2017年4月21日獲財委會批准,在社署開設該職位,以領導社署當時新成立的「牌照及規管科」,處理院舍及中心的發牌/註冊及規管等事宜,以及監督九龍城及油尖旺區福利辦事處的工作,而在2021年4月23日獲財委會批准保留該有時限職位,至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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