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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署外集結 兩男女囚5個月

【本報訊】2020年2月29日有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集結,及後發生警民衝突,多人被捕。當中有一男一女在事隔逾兩年後被控非法集結,案件經審訊後兩人均被裁定罪成,並於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接受判刑。裁判官葉啟亮指,考慮到眾示威者罔顧行人路上他人的安全,但亦考慮到當時非法集結的範圍及程度,以及兩人的角色,最終判處兩人均監禁5個月。
兩名被告為符瑋鏘(男、37歲、地盤工人)及呂麗(女、42歲、銷售員)。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2月29日在香港九龍旺角山東街40號G至40號N外參與非法集結。辯方求情指,兩人過往均有與本案不類同案底,但已年代久遠。其中男被告向感化官表明悔意,承認當時鹵莽跟隨示威者行事,承諾不會重犯並會在行事前考慮清楚後果。女被告則堅持否認干犯控罪,但承認當時低估了法律後果,且有深切反省。辯方希望裁判官考慮案件非同類事件中最嚴重,望予以輕判。
裁定曾出現在涉案天眼片
控方案情指,當日為8‧31太子站事件半周年,有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集結。其後執法人員於彌敦道610號外拘捕79人,包括兩名被告,並從他們身上檢取了黑色衣物。辯方爭議被告未身處案發地點,控方則依賴人員長期觀察閉路電視片段,辨認被告身份。裁判官最終裁定兩名被告就是片段中出現的涉案人士。案件編號:KCCC 104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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