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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呃遮仔會14萬元 男警控兩罪 11‧23再訊

被告林俊杰(右)涉嫌詐騙互助社的貸款。(梁柱鍇攝) 被告林俊杰(右)涉嫌詐騙互助社的貸款。(梁柱鍇攝)
被告林俊杰(右)涉嫌詐騙互助社的貸款。(梁柱鍇攝)
訛稱無向銀行財仔借錢
男警涉嫌訛稱沒有向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而詐騙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俗稱「遮仔會」,下稱互助社),向他批出兩筆共逾14萬元的貸款,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兩項欺詐罪,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法庭應辯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11月23日再訊,被告續准保釋。
47歲被告林俊杰,報稱高級警員,案發時是互助社社員。控方昨在庭上表示準備好答辯程序,惟由當值律師代表的被告,則申請暫時毋須答辯,以便被告另找律師,同時索取相關文件。裁判官遂應辯方要求,把案押後至11月23日再訊,准被告以1萬元保釋,期間不可接觸證人,散庭前叮囑被告盡快找律師。
官叮囑盡快找律師
被告被控兩項欺詐罪,首罪指他於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19日期間 ,填寫2021年2月10日的互助社貸款申請表,在申請表上訛稱他沒有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任何貸款;以及訛稱申請表上載有的所有資料均為正確及完整;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互助社批出一筆80,160元的貸款。次罪指他於2021年10月5日至2021年10月18日期間,填寫2021年10月5日的互助社貸款申請表,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互助社批出一筆60,120元的貸款。
警員詐騙「遮仔會」案件屢見不鮮。其中入職警隊25年的男警長黃栢倫,2017年至2019年間,兩度虛報其貸款每月所需償還金額,從而詐騙互助社向他批出兩筆貸款共約16.5萬元,他承認兩項欺詐罪,本月被判入獄3個月。另外,時任男警長羅志民於2017年8月至2020年10月,詐騙互助社向他批出4筆貸款共逾76萬元,他承認4項欺詐罪,今年8月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WKCC 413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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