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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妨礙司法 李卓人姨仔11月再訊

鄧燕梨續准保釋,期間不得離港。(梁柱鍇攝) 鄧燕梨續准保釋,期間不得離港。(梁柱鍇攝)
鄧燕梨續准保釋,期間不得離港。(梁柱鍇攝)
【本報訊】正在服刑的前職工盟秘書長兼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其姨仔鄧燕梨早前因涉嫌在執法部門持法庭手令搜查一處所之前,取走與一宗「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有關的證物,圖阻礙調查,今年3月被國安處拘捕。國安處日前正式起訴鄧燕梨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法庭把案押後至11月16日再訊,被告續准保釋。
63歲被告鄧燕梨,報稱無業。控方表示已準備好答辯,辯方申請把案押後處理,以便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予被告。控方不反對被告繼續保釋。裁判官最終批准被告以5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國安搜查處所前疑移除證物
被告被控於2023年3月9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在香港警務處向鄧燕娥位於九龍荔枝角百老匯街117號美孚新邨一單位住所進行搜屋之前,於上述日期兩度進入該單位,以從該單位移除關乎受調查人該鄧燕娥的相關案件證物,從而阻止該等案件證物被檢取及/或干擾該等案件證物。案件編號:WKCC 411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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