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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中槍棄保潛逃 曾志健認暴動

曾中槍的曾志健,認罪候判。 曾中槍的曾志健,認罪候判。
曾中槍的曾志健,認罪候判。
【本報訊】2019年在荃灣示威現場遭執法人員開槍擊中左胸的青年曾志健,與另外3名同涉反修例案件並棄保潛逃的男子,去年7月在北潭涌疑乘快艇圖離港時被截獲;一名倉庫管理員亦因涉嫌向4人提供窩藏地點同被捕,5人事後被刑事檢控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其中被告馮清華早前已認罪,判囚4年;而包括曾志健在內的4人,昨日亦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承認相關控罪。據曾志健承認的案情指,當時執法人員使用合法武力,向曾的「身軀主體」發射一槍。法官將案押後至10月18日判刑,所有被告續還押看管。
與同案另3人認妨礙司法
昨日認罪的4名被告包括曾志健(22歲)、王愷銘(23歲)及黃竣賢(17歲),3人均報稱無業;以及報稱倉庫管理員的葉豪(35歲),4人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4人於2020年10月某日至2022年7月13日期間,意圖阻撓和妨礙法庭審判及完成對為馮清華、曾志健、王愷銘、黃竣賢,提出的刑事法律程序之司法管轄權。此外,曾志健另承認一項參與暴動罪,指他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參與暴動,及於同日同地襲警。
就妨礙司法公正罪的案情顯示,葉豪在警誡下指,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運作約5年,會協助違法的「手足」打官司,頻道成員包括一名姓陳人士。2019年尾至2021年間,葉受僱該頻道,案發時段他獲指示要協助馮清華、曾志健、王愷銘及黃竣賢,他每月收取約3萬元,為4人安排住宿地點及生活費。
曾志健在警誡下表示,「升旗易得道」姓陳人士主動接觸他,游說他逃離香港。頻道成員會利用密封紙箱轉移匿藏地點。陳亦要求曾拍片,講述關於國安法等議題的看法,目的是為籌款及引起其他國家關注。陳表明若曾不遵從,就不會協助他離港。王愷銘在警誡下稱,姓陳人士曾經說會用飛機或貨櫃船送他離港,惟最後計劃告吹。王曾給陳20萬元,讓陳安排他經水路離港,但後來不了了之。黃竣賢亦稱,姓陳人士曾說可安排貨船送他去越南,他曾繳付8萬元,結果計劃同告不了了之。案件編號:DCCC 485/2020 、DCCC 96/2023
馮清華早前已認罪,判囚4年。馮清華早前已認罪,判囚4年。
馮清華早前已認罪,判囚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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