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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巫師」殺鼠作法 銷售員判社服

【本報訊】自稱巫師的男子聲稱可以藉殺害動物,來讓情侶分手。另一名男子涉嫌花6,000元光顧,最終「巫師」發送圖片聲稱已殺老鼠作法。涉案男顧客早前承認串謀殘酷對待動物罪,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判處接受100小時社會服務令。香官指斥被告對動物十分殘忍且自私,為了自己打算以傷害動物作為手段,幸好沒有動物因其殘暴意念而受到傷害,故判處社服令。
官斥行為殘忍自私
24歲被告黃晉賢,報稱任職銷售員。案情指,2021年8月11日,有市民發現有Instagram帳戶說可以用老鼠、兔子的血液來幫人改善關係,收費最低1.5萬元。該市民答應花一萬元光顧,同時報案。執法部門接報後,趁「巫師」唐綽謙到場,擬於墳場殺兔時,當場拘捕唐。
調查顯示,黃晉賢曾與唐綽謙透過WhatsApp 通訊,其中唐綽謙表示,可供犧牲的動物,包括兔子、青蛙、倉鼠及老鼠,其中兔子和倉鼠收費較昂貴。被告最終選擇青蛙,轉帳6,000元作訂金,再傳一對男女照片,作為「分手儀式」對象。惟唐綽謙最後以死老鼠照回覆,以完成儀式;唐於早前承認共9項串謀或企圖殘酷對待動物罪,被判入更生中心。案件編號:WKCC 235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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