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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廉署人員罪成 商人還押候判

被告譚榮柏昨被裁定8項控罪罪成,並須還押。 被告譚榮柏昨被裁定8項控罪罪成,並須還押。
被告譚榮柏昨被裁定8項控罪罪成,並須還押。
【本報訊】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一名男商人,指他向3人涉嫌冒充廉署人員,在案件押後期間,他又涉嫌上載5段涉案閉路電視片段到社交媒體平台,聲稱控方證人偽造該些片段。案件經審訊後,涉案商人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判官曾慶東裁定,冒充廉政公署人員及妨礙司法公正等8罪罪成。曾官指被告的辯解不合常理且不合邏輯,認為他確有冒充廉署人員,並上載閉路電視片段以圖嚇怕及影響控方證人。
官需提取被告精神報告
裁判官指有迹象顯示被告有精神問題,辯方律師亦確認向被告索取指示時亦有此懷疑。裁判官指被告行為迹近有被害妄想症,為了被告利益,決定先提取其背景及精神科報告,考慮是否適合判處醫院令,並押後至10月11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67歲被告譚榮柏,報稱任職商人。他被控於2021年11月5日,在香港向黃結敏、林肖紅及林璟瑋冒充廉署人員;及於或約於2022年12月22日,在YouTube上載5段短片,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作為被告,在該案開審前在YouTube上載5段片段,聲稱黃結敏、林肖紅、林璟瑋、譚美玲和蔡國棟曾替控方偽造對被告不利的閉路電視片段。
控方證人指2021年11月5日下午,他們在任職的診所先後收到電話,對方聲稱是譚姓廉署人員,想查詢由譚思宗醫生發出的收據,又稱懷疑譚開出有關一名羅姓病人的醫生紙屬虛假;被告自辯解釋事件源於他前女友駕駛他的汽車與羅姓男子的汽車發生車禍遭索償,雙方最終私下和解,保險公司要他分擔賠償。他懷疑羅的醫生紙證明屬虛假,故致電相關診所查詢,但從無冒認是廉署人員。
被告又指在被捕後,發現該診所就他致電查詢的閉路電視紀錄有造假用以誣陷他,他遂把相關片段上載至YouTube,以提醒案件主管。裁判官認為被告指所有事件均是造假並要誣陷他,但該些人士與他並不相識,且沒有利益可言,卻聯合一起造假,認為說法不合常理。案件編號:WKCC 384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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