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激濁揚清:移英人士 自求多福

英國倫敦警察廳逾百名警員發起執勤時拒絕佗槍行動,事緣有警員去年追截汽車期間,開槍擊斃一名黑人司機,日前被控謀殺,大批同袍於是以行動表明立場。惟倫敦劫案多如牛毛,執法人員如此扭計,教人對包括移英港人在內的倫敦市民擔心。
英國槍械問題雖不如美國般氾濫,但正如早前在倫敦海德公園被3名黑衣人搶走手機的香港女歌手說:「聽說英國小偷很會使用小刀攻擊。」警員若為了表達立場而選擇執勤時拒絕佗槍,這對警員及市民的人身安全均構成潛在風險。試想想若有市民被賊匪以刀挾持,不佗槍警是想效法菲律賓馬尼拉人質事件那些反恐精英般,用手化作砰砰槍嗎?抑或以為攤開兩手,叫幾聲「冷靜啲先!」然後匪徒會覺得警員是想和他猜十五、二十,於是放下屠刀,立地投入?
當然,不難想像有人雖選擇不佗槍,但他也不是傻的,執勤時自會避重就輕,難道人人像東網曾經報道「英國勇猛哥無懼劫匪 徒手搶刀無損傷」般空手入白刃?如此一來,倫敦警力打不打折扣?治安前景是喜是悲?
說回那追截汽車期間開槍擊斃黑人司機的警員。報道指警員駕駛俗稱「隱形戰車」的無標識警車追截;警員開槍,子彈穿過擋風玻璃,擊中手無寸鐵的事主。不妨從客觀事實分析此事:英國賊匪如毛,駕駛人士遇無標識車輛追截,如何確定對方真正身份?其次,受過訓練的警員遇上手無寸鐵的事主,是否擎槍也不足以阻嚇?警員當時的人身安全究竟受到多大威脅,非得開槍不可?正被恐怖分子割頸、潑鏹、燒人嗎?不論美國警、英國警,肆意開槍的警員總有諸般藉口,眼前疑人彷彿除了擁有一雙腿外,還長有翅膀。對於「巡邏時逢開槍,辯駁遇見會飛大象」,外界應否盲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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