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過期撞死途人 八旬小巴司機囚一年
【本報訊】八旬翁去年4月在何文田常盛街駕小巴撞斃65歲男途人,事後被揭發其小巴司機駕駛執照已過期逾兩個月。他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駕駛時無有效執照共兩罪。法官指,被告需為自己行為負責,考慮到被告認罪,年事已高,判他入獄一年,罰款4,000元及停牌5年。
另罰款4000元停牌5年
現年83歲的被告冼沐生,被控於2022年4月12日在何文田常盛街及常樂街交界危險駕駛一輛小巴,導致男子王照東死亡;以及駕駛時無有效駕駛執照。
案情指,當晚約7時,死者在常盛街及常樂街交界的一條斑馬線過馬路時,遭被告駕駛的小巴撞倒,不省人事,救護員到場,送院後證實他已死亡。案件編號:DCCC 1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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