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虛假收據申領開支 大廈法團主席脫罪
【本報訊】一名私人住宅大廈時任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及其公司僱員,涉嫌串謀使用虛假收據向法團申領開支1,300元。兩人其後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兩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該公司僱員早前認罪,被判接受160小時社會服務令。涉案法團主席則不認罪受審,昨日在九龍城法院獲判無罪。裁判官認為,並沒證據顯示被告知悉相關收據副本是虛假。
其下屬則認罪 獲判社服令
受審的被告是謝志建(63歲),為土瓜灣怡輝大廈前法團主席。同案的劉家淇(28歲),一直協助謝志建處理法團事務。劉早前承認控罪,判接受160小時社會服務令。據劉承認的案情指,案件於2020年8月至2021年2月期間發生,謝當時是法團主席,法團決議購買兩個金屬櫃及兩張地氈,謝負責購買該些物品,並可憑收據申請發還款項。劉涉串謀與謝使用兩張虛假收據的副本,意圖誘使怡輝大廈法團發還1,300元。
裁判官昨裁決時指,本案爭議點是涉案收據副本屬虛假文書與否,以及被告是否知悉屬虛假。裁判官指,涉案副本明顯是複製出來,必然屬虛假文書。不過證供顯示,被告工作繁忙,處理文件事宜由下屬處理,案中沒有特別理由,會令被告懷疑文書屬虛假,認為控方未能證明被告知悉副本是虛假,裁定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控罪,裁定被告面對的控罪罪名不成立。案件編號:KCCC 16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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