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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查拒示身份證 記協主席陳朗昇囚5天

陳朗昇 陳朗昇
陳朗昇
【本報訊】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於去年9月,到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在場館外被截查,陳被指拒絕出示身份證及大吵大鬧,被控一項阻差辦公及交替控罪阻礙公職人員罪。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裁判官梁嘉琪昨裁定被告阻差辦公罪成,並判監5天。辯方替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並獲裁判官接納。
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梁官指執法人員當時是正當執行職務,被告在知悉人員身份下仍肆無忌憚不合情理故意發問,屬故意阻撓。法官指考慮到被告的行為態度,且在最終無出示身份證,案件雖然不涉社運事件,但須考慮當時社會環境及守規的可貴,必須判監。梁官以監禁7天作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對社會的貢獻給予減刑兩天。
42歲被告陳朗昇,報稱網媒Channel C採訪主任及香港記者協會主席。他被控於2022年9月7日在旺角奶路臣街38號麥花臣場館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女警26781。辯方求情望可判處非監禁式懲罰,並呈上前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及聖公會陳謳明大主教的求情信,指被告對社會有貢獻。案件編號:WKCC 337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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