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歲事務律師涉起底被捕
【本報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日就一宗涉嫌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的罪行,在港島拘捕一名59歲男事務律師。私隱署刑事調查組高級個人資料主任盧廸凡表示,事主是一名大律師,調查顯示該名事務律師,曾委任事主為一宗訴訟案件做法律代表,但事後該事務律師只向事主支付小部分費用。該事務律師的事務所於2022年9月收到事主投訴後,向事主繳付欠款及將該事務律師辭退。
披露大律師74條個人資料
惟有人在2022年9月至今年4月期間,分別於Facebook及Instagram的8個個人帳戶內,先後發表74條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並將事主作負面評論。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英文姓氏、別名、照片、職業、相關大律師事務所網址、及其香港身份證副本。而在身份證副本上可見到事主的中英文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性別和照片等。
私隱署因應調查的資料,昨日拘捕該名事務律師,他現正被扣留調查。事主自己向私隱署報案,犯案動機有待調查。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