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祖母」按樓呃600萬 假男孫囚42月
【本報訊】無業漢聲稱獲黑幫招聘,訛稱自己是一名持有物業的八旬老婦的孫兒,手持老婦遺失的樓契向財務機構申請約600萬元貸款,並把款項存進自己戶口。惟銀行覺得事件有異樣並報案,當無業漢到銀行提走全部款項時被捕。調查後執法部門發現該漢亦利用名下5個銀行戶口洗黑錢逾975萬元。該漢昨於區院承認欺詐及洗黑錢等共9罪,被暫委法官王興偉判監42個月。法官指就欺詐事件只因執法部門及時介入,才令相關人士大致沒有損失。
認洗黑錢975萬元
報稱無業的27歲被告楊梓軒,分別被控一項欺詐、一項管有偽造身份證、一項管有虛假文書及6項洗黑錢罪,涉及欺詐罪的案發時間為2021年10月19日至28日,6項洗黑錢罪的案發時間則為同年4月28日至10月29日。被告過往有販毒等兩次案底,於2020年11月出獄。辯方求情指洗黑錢控罪是受損友所累,收取約一萬元借出銀行戶口。欺詐案則是受他人指使按計劃行事。
案情指,友通信貸有限公司於2021年10月透過中介公司轉介,指櫻桃街海桃灣物業的業主林琼英希望申請按揭貸款。及後被告聲稱是林的孫兒並聯絡友通,提供後來證實是偽造的女業主身份證及電費單安排作貸款申請。其後有人把涉案物業樓契交予友通的事務律師。10月25日被告帶同看來是林簽署的授權書到律師樓,並獲安排於3天後簽署貸款協議。被告於當日帶同聲稱是林的女長者到律師樓簽署文件,後來才得知她並非林。友通最終向被告發出約599萬元的支票。實際上林對按揭貸款一事全不知情,樓契亦早已不知所終。
同日該支票被存入被告的創興銀行帳戶,職員覺交易可疑遂報案。翌日下午,被告到銀行提取現金599萬元,離開時被執法人員拘捕。被告稱受三合會人士「阿輝」指使,並要被告冒充林的孫兒。調查下人員又發現,被告透過名下另外5個銀行戶口,處理逾975.8萬元可疑款項。案件編號:DCCC 94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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