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水燙傷5歲女 同案前女友自辯 「革職警自認社團大佬契仔」
【本報訊】曾逼兒子自瀆及向親友騙財的被革職前男警,日前承認以熱水燙傷前同居女友的年幼女兒而收押候判。同居女友亦涉案,她否認一項虐兒罪,昨於區院經審訊後被裁定表證成立。女被告自辯時大爆前男警經常裝神弄鬼,除自稱是執業大律師又自認是「社團大佬嘅契仔」。她又指是前男警阻止她帶女兒求醫,並叫她拍下女兒傷勢照,欲以此向業主稱是熱水爐故障致女童燙傷。
女被告W.N.M.(33歲)及男被告F.S.L.(49歲)同被控於2020年5月某日,在北角某單位身為女童X(當時5歲)的看管人,而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她。
女被告指曾遭性侵
女被告自辯稱,2019年11月在交友程式識男被告,對方當時自稱從加拿大歸來,在香港執業的大律師。不久二人交往,2020年1月,二人與X同居於北角。她稱直至案發後看新聞才知男被告原來是警員。女被告稱男被告指她被鬼纏身,會找「師公師伯」幫她淨化,故她給錢男被告,男被告亦曾以不同藉口問她拿錢,亦曾取走她的信用卡,她又指男被告曾自稱是「某社團大佬嘅契仔」。
女被告續供稱事發時替女兒X洗澡,因去聽電話而離開浴室,期間聽到男被告稱「唔好搞水掣」,X則叫「好熱」。她進浴室見X燙傷即開冷水替X降溫,男被告則去買藥膏。她指是男被告叫她不要帶X求醫,因當時她正與前夫爭X的撫養權,被告稱如X去醫院,「唔使旨意爭到撫養權」。她又見男被告致電聲稱是醫生的人士查詢,認為會有醫生跟進情況,故沒有帶X去醫院求醫。她坦言現時憎恨男被告,又稱過往亦曾遭他性侵。案件編號:DCCC 33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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