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打傷城巴車長 停職警受審
【本報訊】一名男警今年1月在休班期間,被指在港島小西灣巴士站大吵大鬧,向一名城巴車長自稱遺失手機,堅持要對方幫忙尋找,期間更自稱警察,並涉嫌向車長拳打腳踢,甚至將對方壓在枱上令其身體多處受傷。男警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他不認罪,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事主表示被告當時「酒氣很濃」,「樣子根本不像警察」,遂自行致電報案求助,事主亦強調沒有還手。
48歲被告劉驍璋,現已停職,控罪書上沒有報稱職業。他被控於2023年1月8日,在小西灣(藍灣半島)巴士總站城巴員工休息室內襲擊男事主郭福基。
城巴車長郭福基昨在庭上用普通話供稱,事發當晚返通宵更,晚上11時許,見被告步履不穩進入休息室,說不見了手機,同場姓陳同事告訴被告要去別處找。之後,當郭去完廁所折返,揹背囊離開準備去開車。此時,被告截住他,堅持要他幫手找手機,他用廣東話夾雜普通話向被告說「沒法子」。
事主:被告失控 不像警察
郭續指,被告聞言就出手抓他背囊,拉他入休息室,用很惡的語氣大聲說,「一定要幫手找手機」。被告伸手抓他恤衫胸口位置,說自己是警察,郭形容被告當時情緒失控,「樣子根本不像警察」,遂自行報案。被告見狀隨即衝前搶郭的手機,過程中被告站不穩跌低。郭續稱,未幾被告站起,先出腳踩他腳面,繼而施左右勾拳朝他襲來,他伸手擋格,被告接着出手把他壓在枱上,咆哮「嚟呀,嚟呀!」他嗌了數次「救命」,被告始鬆手,他遂繼續報案。被告這時取出證件,再自稱是警察。
郭稱,等候其他警員來到前,被告一度軟禁他,不讓他離開,而到場的警員抵至時又曾恐嚇他,說他是和被告一起打架,「要抓我去警局」,他之後曾三度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辯方盤問時質疑事主供詞,並指出當時其實是郭在休息室「發火」,拳打及捏被告的頸,更拉被告的衫,想將被告「撻」落地。被告此時表露自己警察身份,明言若郭繼續施襲,被告會拘捕他;郭否認上述說法。案件編號:ESCC 760/2023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