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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合約瞞親戚關係 郵政前員工涉行為不當

被告鄭俊傑被控一項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 被告鄭俊傑被控一項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
被告鄭俊傑被控一項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
香港郵政一名前助理總經理被指於在職期間,就一個預算約500萬元的項目合約進行招標時,向香港郵政隱瞞利益衝突,即其中一間投標公司的營運者是他的親戚,最終該公司中標並取得合約,最終被廉政公署拘捕,被控一項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被告昨於區院否認控罪,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被捕後曾指出,認為他並非政府人員,亦不知其親戚的公司會否中標故沒有申報。他再稱知道應作披露,但因其「人性弱點」沒有這樣做。
被告鄭俊傑(45歲),案發時為香港郵政助理總經理,被控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1日期間,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
認為自己並非政府人員
控方開案詞指,被告受僱於EDPS Systems Limited(下稱EDPS)。EDPS 以定期合約方式,向香港郵政電子服務發展組提供人力資源服務,被告按相關合約被視為政府僱員,並受包括有關避免利益衝突及接受利益的公務員指引及通告所約束,至案發時其職位為助理總經理。
香港郵政於2016年年中推出「重建香港郵政網上購物平台」,並以投標方式甄選項目承辦商,被告負責評估該項目的預算開支,以及擬備招標文件等。泰美商業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泰美),屬其中一間競投涉案項目的公司,其董事是周靄儀及周靄琳,周靄儀丈夫張健恒為營運總監,周氏二人為姐妹,且與被告是表姐弟關係。
案發時被告曾向其下屬,提供周靄琳名片,着對方聯絡泰美。被告曾就泰美在香港郵政的簡介會上表現,向周靄琳提出意見,並要求周提出該項目開支的粗略預算為200至300萬元。
指因人性弱點而無披露
香港郵政就該項目的預算為約500萬元,泰美最終獲判該項目合約。廉署於2018年年中接獲投訴,指被告與周等人有親屬關係,涉利益衝突,被告及後被捕。警誡下被告稱未有作披露,是因為他認為自己並非政府人員,泰美亦未必會中標。他又指當泰美競投合約時,他應該作出披露,但基於他的「人性弱點」而沒有這樣做。案件編號:DCCC 113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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