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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選舉舞弊 企圖欺詐 「龍心」11月再訊

林克霖 林克霖
林克霖
【本報訊】網絡紅人「龍心」林克霖參與2020年立法會新界東地方選區換屆選舉期間,被指涉嫌將2019年接受面部護理的逾3.1萬元費用,列入為選舉開支,遭廉政公署控告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及企圖欺詐兩罪,昨被押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被告無律師代表,暫毋須答辯,法庭把案押後至11月10日再訊,以便控方繼續調查。被告獲准保釋。
申請取回手機被拒
46歲被告林克霖,報稱無業。控方不反對他擔保外出,裁判官終批准他以3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可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被告申請取回手機,指手機被沒收令他不便;控方則表示正調查其他控罪。裁判官認為手機與調查有關連,拒絕被告申請。
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9月29日,在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即在根據第554章《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條提交的選舉申報書內,作出他明知或理應知道屬虛假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陳述,即該林克霖曾因接受面部護理而招致合共港幣31,200元的選舉開支。
他另被控於同日,藉作欺騙,即向選舉事務處訛稱,他曾在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招致合共港幣31,200元的選舉開支,即面部護理的費用,並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該選舉事務處作出一項作為,即付款以結清該選舉開支的申索,而導致林獲得利益,或該選舉事務處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案件編號:ESCC 205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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