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假文件呃保監局 女董事准保
【本報訊】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女子,控告她涉嫌使用虛假的工作推薦信,向保險業監管局申請擔任一間保險經紀公司的負責人。她被控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毋須答辯 押後至10‧27再訊
被告暫毋須答辯,法庭把案押後至10月27日再訊,以便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予被告,被告准以一萬元保釋,期間不可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
37歲被告劉雅兒,報稱任職公司董事,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3月8日,知道或相信某虛假文書的副本(即一封日期為2020年9月1日並由Mpfsupermart Company Limited發出的工作推薦信)為虛假文書,而使用該文書的副本,意圖誘使保險業監管局的曾伶莉接受該文書副本為真文書的副本,並因接受該文書副本為真文書的副本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其本人或其他人不利。案件編號:ESCC 204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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