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進口食物 藏受管制縣份菇類
【本報訊】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昨日公布,中心檢查一批日本進口食品時,發現當中有來自受管制縣份的蔬菜,懷疑有關進口商違反相關《食物安全命令》(《命令》),涉事產品已被中心封存,沒有流出市面,中心正跟進事件。
無輻射證明書
中心發言人表示,檢查該批日本進口食品的食物標籤時,發現3包來自栃木縣的菇類食品並無附有輻射證明書及出口商證明書,懷疑違反相關《命令》。根據該《命令》,源自福島縣的所有蔬菜及水果、奶、奶類飲品及奶粉均禁止入口。至於從日本茨城、栃木、千葉及群馬縣進口的這些食品,則必須附有由日本主管當局發出的輻射證明書及出口商證明書,證明有關食物的輻射水平沒有超出指引限值及適宜供人食用,才可進口。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包括就事件通知日本有關當局。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向涉事進口商提出檢控。調查仍然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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