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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差骨偷手機案 被指曾跪地求饒

被告蘇志華 被告蘇志華
被告蘇志華
【本報訊】加入警隊38年的「老差骨」涉嫌飲酒消遣後,在尖沙咀街頭偷取醉酒內地男的iPhone 14 Pro手機。男警否認一項盜竊罪,案件昨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截停被告的警員昨日在庭上作供時憶述,被告未能解鎖懷疑被盜的手機後,便表露自己警員的身份,不但坦認一時貪心犯案,更加雙手合十跪地求饒。惟這些說話均是未被警誡下作出,辯方反對依賴這些證供。案件押後至10月5日續審。
56歲被告蘇志華,是一名高級警員。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4月8日,在九龍尖沙咀加拿分道與河內道交界附近燈柱,偷竊屬於范浩的財產,即一部價值11,099元的手提電話。
警員錢俊思昨供稱,當日凌晨4時許,他見到事主范浩坐在行人路石壆,未幾被告行近,傾前身拍事主肩膀,事主沒有動靜,被告此時踎低身兩手伸前,之後便站起離開。由於他覺得被告行為可疑,懷疑有人犯法,於是上前截停被告。當時他聞到被告身上有酒氣。
未受警誡下向同袍認貪心
錢續稱,他在被告身上搜出兩部手機,要求被告將手機解鎖,惟被告只能解鎖其中一部,而另一部則未能。此時,被告自稱是現職警員,並稱「我一時貓咗,先會貪心攞走部電話」。之後被告雙膝跪地,兩手合十向他求饒,說自己年紀大,如果老婆知道就會家破人亡,希望他「畀次機會」。錢承認,這些說話是被告未被警誡下說出。
就着「貪心」一說法,控方改口表示會依賴此說法去指證被告。控方指出,雖然當時執法人員未施行警誡,但被告作為資深警員,應知悉權利;辯方明言反對,認為會造成不公。裁判官聽罷陳詞後,就此議題押後作決定。案件編號:KCCC 134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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