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6歲繼孫女 裝修工重囚13年
【本報訊】年近七旬裝修男工被指自其繼孫女6歲起的4年間,多次性侵犯她,包括強姦她及以手指插她肛門等,因而被控兩項強姦及3項非禮罪。案件早前經高院審訊後,陪審團裁定被告5罪均罪成。暫委法官胡雅文經提取被告及事主的相關報告後,昨重判被告監禁13年。法官斥責被告利用祖父的地位性侵事主,兩人年紀相距50年,事件涉及違反誠信,對事主造成心理創傷,故重判被告。
被告妻親友要求受害人助求情
現年69歲代號S.H.S.的被告過往沒有案底,他分別被控兩項強姦及3項非禮罪。控罪指被告於2012年5月至2016年8月底在觀塘的家中兩度強姦及3度非禮當時6至10歲的繼孫女X。被告的兒子為X的繼父,X與母親自2012年起搬到被告家中居住。據控方引述X的創傷報告指,被告遭定罪後,其妻的親友曾約X共膳,並要求她為被告撰寫求情信稱已原諒被告,但遭X拒絕。法官表明對此感驚訝,並不排除執法部門會作調查。
據控方案情指,現年17歲的X於就讀小一或小二時,被告帶她到泳池,曾撫摸她大腿及陰道。之後被告涉3度強姦她及數次非禮她,但很多次事件她均記不起發生時間。其中最有印象為首次及最後一次被強姦,及3次遭被告非禮。首次強姦事件她只有6至7歲,被告叫她進其房間,然後以陽具插入她陰道,最後一次強姦事件則為她約就讀小三時。案件編號:HCCC 8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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