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僱主歧視 印傭索償逾25萬
【本報訊】印傭指控僱主不讓她戴頭巾及每日祈禱,稱僱主曾明言起床見她祈禱會「嚇到死」,最終兩周便結束賓主關係。印傭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再於前日經律師行入稟區院,指控僱主涉嫌違反《種族歧視條例》,要求對方道歉,並賠償逾25萬元。法庭排期11月13日首次聆訊。
原告是來自印尼的DWI-LESTARI,3名被告分別是梁彩、何偉新及何偉娥。入稟狀指,2020年3月2日至3月16日,原告受僱於83歲首被告當傭工。次被告及第三被告分別是首被告的兒子和女兒。原告是虔誠穆斯林信徒,她離開住處時會帶頭巾。不過,在首被告要求下,第三被告在不同場合禁止原告戴頭巾。
不准每日祈禱 禁戴頭巾
入稟狀續指,原告會每日祈禱,每次10分鐘。但次被告說,首被告年紀老邁,每日起床見到原告祈禱會「嚇到死」,要求她放假才祈禱。原告道歉,建議讓她到屋外祈禱,惟次被告拒絕,說如果想繼續工作,就要停止每日祈禱。原告合約最後被終止,次被告曾給她100元,但沒談及是甚麼性質。原告要求3名被告道歉,並賠償欠薪、代通知金等合共234,620元,以及懲罰性賠償兩萬元,合共254,620元。案件編號:DCEO 1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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