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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臟病患者可做運動 應按醫生指示

【本報訊】「心臟病患者並非唔做得運動!」心臟科專科醫生陳杰指出,部分有心律失常人士、心臟病高危風險因素患者等,的確未必適合做高強度運動,原因是心房長時間超出負荷,會令心房有機會發大,易出現心房纖維化,導致心房顫動,但運動的好處遠多於壞處,缺乏運動與死亡率的增加息息相關。
他又指,一般人口中,心源性猝死的風險約為十萬分之五十至一百,而運動員突發心源性猝死的風險則約為十萬分之一至二。
死於缺乏運動機會大於猝死
有臨床研究顯示,與經常運動的人相比,缺乏運動的人和每天坐8至10小時以上的人士,死亡率增34至50%,每天站立少於兩小時的人士,與每天站立超過兩小時的人士相比,全因死亡率增10%;與不運動人士相比,每周進行50至90分鐘的中等強度運動可使死亡率降20至30%。
他笑言,數據反映死於缺乏運動的機會大於做運動猝死。對於心臟病患者,醫生會因應病情,對病人安排運動心電圖(跑步機),心臟超聲波檢查等,再按照患者體質、體能而制訂運動處方,並持續保持運動習慣,經過6至8周訓練後,臨床上病人的心肺體能可提升不少,曾有病人接受通波仔手術後加強運動訓練,體能得到大大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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